2013年河南公务员考试行测复习:找对方法是关键

2013-07-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历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2013年河南公务员考试预计在8月左右启动,9月笔试。河南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在剩下的半年左右复习时间里考生应制订出行测复习计划。在此河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chinagwyw.org/henan/)专家特发布一系列行测指导文章供考生参考:   找对方法是关键   公务员考试行测试卷包含多个科目的知识,学生备考时要从多方面着手。如果找不到好的学习方面,眉毛胡子一把抓,往往事倍功半。2013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编写组专家指出,要想在笔试中崭露头角,成功进入面试,必须找对方法,科学备考。所谓有效即一定要注意各个科学的相关性,学会融会贯通,把一个强项科目的知识成功类推到其他科目尤其是弱势科目上。
  例如言语理解中,经常出现的两组复句类型:只要A,就B;只有A,才B,粗心的人往往不注意区分两者而出错。其实稍微留意我们就能联想到逻辑判断类的规律:“只要A,就B”是一个充分条件,A能直接退出B,而后者“只有A,才B ”是一个必要条件,B能退出A,而A不一定退出B。以上两组复句是国家及地方公务员考试中长盛不衰的考点,只要我们有效地利用了科目的互通性就能以不变应万变。
  备考要下功夫不假,但我们也要注意巧用功夫,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更多的事情。例如,在言语类知识中,如果题干是“不仅……还……”,“……,但……”这两类复句,让考生做主旨概括题选择时,我们可以利用规律秒杀。同时我们也要注意,这两种复句代表了中国人思维和言语逻辑的智慧,有重点,有转折,这种言语或行文方式是我们要学习,也是可以应用到申论写作中去,可以起到言简意赅、重点突出,主次分明。备考中切忌急功近利、为了准备哪个科目而完全放弃其他。尤其是申论,仅仅在集中练习写作时做积累远远是不够的,功夫要下在平时。在言语类类知识中,看到好的语词、逻辑和过度方式,我们都要尝试去模仿。
  下面,以一道行测真题为例,为大家进行详细解析。
  例:有时候律师的辩护很可能开脱了凶手,有损公共道德,但他们“完美”的法律服务没错。因为法治之法是中性的,它超越道德;而“平等对抗”的诉讼程序,须保证被告人享有他所购买的一切法律服务。即使被告人真是凶手,律师帮他胜诉获释,正义受挫,从法制“程序之治”的长远利益来看,这也还是值得的,失败了的正义可在本案之外。
  符合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
  A.法制与道德是相互对立的
  B.在一个单一的案件中找不到正义
  C.维护法制程序的意义大于一时的伸张正义
  D.为了保证法制程序的实施,律师常常不得已而为之
  利用关联词法,我们可以快速找到“但”、“因为”、“而”、“即使”、“也”、“还”等,题干中会有多个层次,弄清主次才能正确做出选择。其中“但”、“而”是转折的,语句的重心都在后半部分,“即使……也”重心是“也”的部分,“还是”之后是重点,经过这样的分析我们可以做出判断,答案为C。
  做完题目不是目的,而是要掌握做题思路和技巧。而这个题目题干的行文逻辑也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它一波三折,曲线前进,但又不失全面和严谨。我们可以从中提取出一种行文的言语:(有时候+事实+一个判断)+(做出这样判断依据的概述)+(依据的展开,合情合理,做出和开头事实相关的一种假设,阐明之前判断的一样。“从……的长远利益来看,……还是值得的”)。如果考生能在平时有意识地区模仿,并把这种思路烂熟于心,那么无论遇到什么样的题目,都能迅速地写出新颖、有高度的观点和论述,既合情合理又逻辑严密,这样的写作能在短时间内引起阅卷者的眼球。
  古语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只有在有效时间内做多个科目的横向互动,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效。河南公务员考试网预祝各位考生在学习中思考,在用心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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