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4.对于考生的违纪违规行为是否有法律救济渠道?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为报考者提供了专门的法律救济渠道,规定:报考者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处理的机关(机构)进行陈述和申辩。取消录用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2012年河南省公务员统一招录考试报考指南大全
2012年河南公务员考试笔试备考专题
微信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