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工作需要,经郑州市2012年事业单位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郑州市救助管理站、郑州市绿化工程管理处、郑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等24家市属事业单位招聘127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1月1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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