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濮阳市食品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濮人〔2007〕58号)文件精神,经市编委研究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计划范围内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相关条件见附件一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要求的,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热爱食品监管事业,具有履职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需求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8.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招聘岗位按照濮发〔2011〕22号文件规定执行;在我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按照豫人社〔2012〕1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濮阳市卫生学校餐厅二楼(濮阳市开州路中段路东251号)。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填写《2012年濮阳市食品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二),填涂《报名机读信息卡》1份,请考生自带墨水笔、2B铅笔、橡皮,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报名时每人须缴纳考务费60元,信息采集费12元。
3.报名须提交的资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餐饮保化市场监督岗位2的考生,需提供单位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须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持服务期满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人员报考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
4.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2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到濮阳市卫生学校餐厅二楼(濮阳市开州路中段路东251号)报名处,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5、报考人数与拟录用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凡报考人数与拟录用计划数达不到3:1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录计划数。
(二)确定加分对象
加分条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考生(截止时间2012年11月30日),可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
提交材料: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河南省辖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满两年(截止时间:2012年11月30日),考核合格的证明。
提交时间:2012年12月12日—2012年12月14日。
提交地点:濮阳市卫生学校餐厅二楼,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处。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者报名及组织审查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的办法进行
(1)笔试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
(2)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办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的具体考务事宜由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
(4)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2日。8:30--10:00《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0:30--12:00《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卷面成绩均为100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成绩=(《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5)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由濮阳市食品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0393-4420595,0393-8660810
附:
2012年濮阳市食品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012年濮阳市食品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濮阳市食品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