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南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招聘55名辅警人员简章

2013-06-1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公安部公通字〔2009〕44号文件精神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宛政纪〔2011〕3号、宛政纪〔2012〕17号)要求,经省公安厅、市政府批准,组织实施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南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市保安公司)拟招聘辅警人员55名,现发布如下招聘简章。

一、本次招聘的辅警岗位性质及工资待遇

南阳市保安公司本次招聘的辅警人员,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公安机关下属单位辅助岗位开展工作,所招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享受企业用工人员相关待遇,由南阳市保安公司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经费由市财政列支。

工资标准:人均1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岗位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2、南阳市户籍〔含南阳市所辖县(市、区)〕;

3、适合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1年3月20日以后--1995年3月20日以前出生);

4、具备高中或相当高中以上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已经在市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如纹身等)。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2013年3月21日在南阳市新闻媒体、南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南阳市人事局)网站和南阳人事考试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25日至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报名地点:南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南大厅(南阳市独山大道华鑫苑商务楼)。报名人员须事先从“南阳人事考试网”网站(www.nyrsksw.com)下载打印并填写“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南阳市保安服务公司招聘辅警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各1张)。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持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加分所用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材料。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现场报名数码照相信息采集费每人12元,共计72元。资格审查贯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与资格。报考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文化综合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两个科目。笔试时间为4月6日,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4、体能测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前,考生需签订体能测试协议书,考生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考生个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自己承担。

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步和纵跳摸高两项,男子1000米跑步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计入考试总成绩。计分办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纵跳摸高≥2.65m为合格,纵跳摸高﹤2.65m为不合格。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1000m跑步成绩×70%+加分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加分,具备多项加分条件,不重复加分,最高一次加5分。

①南阳市2011年和2012年冬季退伍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含转业士官)在总成绩中加5分;

②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1证以上者在总成绩中加5分;

③取得国家认可的武术二级以上资格证书或参加市(师)级以上散打搏击竞赛取得名次者在总成绩中加5分;

④荣立三等功奖励以上者在总成绩中加5分。

6、体检。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拟聘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以下2个文件执行:

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

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

体检所需费用由医院按规定向体检人员收取。

7、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进行。

因体能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职位空缺,市招聘办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8、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南阳市保安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辅警人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3日内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南阳市保安公司与本人解除聘用合同;已聘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日常管理。

四、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犯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本次招聘所有相关信息,请及时登陆南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南阳市人事局)网站和南阳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377-63137511

0377-63311110转人事科

南阳市招聘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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