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人实施方案

2014-05-1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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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畜牧防疫及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更好地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根据高新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乡镇卫生系统人员编制现状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市编办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高新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和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聘用一批知识新、能力强、学历高的优秀人才充实我区卫生系统,进一步改善我区卫生队伍结构,提高医疗卫生及畜牧防疫检疫水平。
    三、招聘计划和报考对象
    我区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财政差供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事业编制、财政全供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相关条件详见《2014年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凡拟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为某专业类的,应试者所学专业应为《专业目录解释》(附件5)相应专业类中所涵盖的专业。
    报考对象: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执业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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