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全县共计划招聘147名工作人员,其中教育类65名,卫生类32名,综合类50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报考人员要符合各报考职位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要求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年龄计算基准时为30周岁以下为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的,须是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国家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博爱籍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复印件)、下派到博爱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博爱县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计划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服务博爱县的在农村任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拟参加定向招聘的报考者,于2014年9月10日至9月16日在报名现场到指定位置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5、在职人员报考,需在报考人员登记表上写明在职经历,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教师报考还需由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9月10日--- 9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博爱县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有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免冠照片3张(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考务费60元。由本人填写《博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以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www.boai.gov.cn下载并填写)。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考生进入考核阶段须提交本人学历认证报告,请注意掌握学历认证时间。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职位人数的最低比例为3: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时,递减该职位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者,该职位不再招聘。
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4年9月23日至9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核对笔试准考证信息。如信息有误,在领取准考证时间范围内到县人才交流中心改校。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准考证保留至体检结束。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发布的时间为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进行。
报考教育类的人员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法、计算机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
报考卫生类医务专业的人员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医疗卫生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
报考其他单位和报考卫生监督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人员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
笔试成绩在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按照拟招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同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同类型所有参加笔试考生的平均分值×8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为准。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时,逾期不到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环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报考教育类的人员面试按说课方式进行。
报考卫生类医务专业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以医疗卫生基础知识为主)。
报考其他单位和报考卫生监督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于本人面试结束后在候分室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进入,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按职位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报考教师者,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报考其他单位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
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排序,1:1进入考核。考核由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如考核过程中有不合格,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其中聘用到义务教育中小学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进行二级分配聘用到具体用人单位)。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鉴证,实行人事代理,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正式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3年。
四、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领取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者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一律取消其参加招聘的资格。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91-8683951 0391-8683763
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