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沁阳市招聘138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3-11-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工作需要,该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为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招聘4人,卫生系统招聘134人(详见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30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6、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至12月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考务费72元(含信息采集及数码照相费)。报名时请自行下载并填写《2013年沁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并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证书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人数与拟聘岗位名额的比例达不到3∶1的,递减拟聘岗位名额,递减后仍达不到3∶1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5、为确保考生学历的真实性,请各位考生注意掌握学历认证的时间,在进入考核期间需提交本人的学历认证报告。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12月1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沁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考务费发票,本人要认真核对准考证信息,如有误,请及时进行改校;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保留至考核程序结束。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发布的时间为准。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沁阳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活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焦作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服务县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笔试成绩加10分(豫办〔2012〕36号)。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2013年12月5日到报名现场指定位置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将在指定网站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出现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气质形象等。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第一学历高者进入体检;若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如考核过程中有人放弃或不合格,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下发聘用文件。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实行人事代理,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在职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凡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有关通知、提供相关材料、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五、信息发布
  沁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此次招聘指定工作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
  未尽事宜由沁阳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91—569720156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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