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简章

2013-11-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号)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
  一、遴选单位和计划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家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84人 (具体遴选职位表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报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全省省辖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担任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省直机关设在省辖市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1978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6、具有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在试用期内的,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满3年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本次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6日。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
  1、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报名。
  在2013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5日17:00期间,报考者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公务员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者务必牢记。
  2、报考资格审查
  各遴选部门及时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在36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应在36小时内重新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2013年河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以备面试确认时使用。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13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7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公务员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需准备工商银行或交通银行银联卡并开通网上银行功能,报名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11月28日9:00至11月30日9: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5、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部门经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遴选计划;核减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报考者如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条件的,可在48小时内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9:00—11: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职位特点,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或文件筐作业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应组织参加面试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报名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准考证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面试确认。各遴选单位根据留存的报考者照片及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件进行核对。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各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凡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遴选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各遴选单位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拟转任人员进入遴选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
  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附件: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