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招才引智引进高层次人才31名公告

2023-10-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招才引智引进高层次人才31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地点:10月27日至10月28日,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郑州主会场。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3年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招才引智引进高层次人才31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安阳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试行)》(安人社办〔2023〕72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安阳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在编高层次人才31名。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单位概况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是2009年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加挂“安阳广播电视大学”和“安阳市公共实训中心”牌子,下辖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安阳市高级技工学校,是一所集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培训等多种办学功能为一体的综合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100余亩,建筑面积44.3万平方米,各类在校生规模达2.7万人,其中高职在校生1.8万人。学校共设置17个院(部),重点开设航空类、机电类、汽车类、信息工程类、建筑类、中医药类、经管类、艺术类等58个专业。学校是河南省首批高职院校“双高工程”建设院校,荣获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示范点、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先进单位、河南省平安校园、河南省国防教育模范高校、河南省高校维稳安保先进单位等十多项省级荣誉。取得了中国民用航空局审核批准的“CCAR-147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证”,成为河南省唯一获得培养在校生机务维修工程师的机构。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人事处、纪委办公室等有关处(室)和院(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招聘岗位、专业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专业
 
  具体招聘数量、岗位、条件见《2023年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它相关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年龄要求:副高级职称(与专业相关的职称)年龄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具体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安阳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校公开招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方案
 
  2023年10月9日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ayzy.edu.cn)、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方网站(https://www.zghnrc.gov.cn)和安阳市人社局网站(https://rsj.anyang.gov.cn/)发布招聘方案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10月27日至10月28日,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郑州主会场。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提交《2023年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所受高等教育全部毕业证和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上查询、打印,设置有效期为6个月)、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原件和翻译件等有关材料,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套,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4张。报名人员如缺少有关材料或者材料不合格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仅面试一个环节,通过审核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有关要求将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
 
  1.面试
 
  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时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2.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后一周内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原则:依次根据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员、递补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人员名单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上述原则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上述原则确定体检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名单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将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5年,参加岗前培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所有聘用人员要接受单位的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工作安排的,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学校纪委监督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在考试、体检或考察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有义务及时关注学校网站信息。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招聘专业为二级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名称(代码为6位数字)的,如果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名称(代码为4位数字)的,应聘人员要提供本科(研究生)毕业论文原件或成绩单原件,以此来判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招聘专业为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名称的,下属的若干二级学科都符合要求,有排除情况的除外。
 
  4.要求的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目录(2021)》(附件4)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5)《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附件6)执行,专业名称有变化的,按照教育部有关专业目录执行。
 
  因受不可抗力影响等,必要时招聘工作会做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发布。应聘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和健康管理,服从现场管理。
 
  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有关招聘信息将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请注意关注最新信息。
 
  咨询电话:0372-3395565
 
  监督电话:0372-3395557
 
 
  1.2023年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2023年安阳职业技术学员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4.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目录(2021)
 
  5.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6.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
 
  文章来源:https://www.zghnrc.gov.cn/newsDetail.html?channel_code=ZPJZ&cand01=1000031896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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