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三门峡市陕州区招聘中小学教师27名公告已公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6月5日—6月13日。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河南事业单位课程!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3年三门峡市陕州区招聘中小学教师27名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等规定,经陕州区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7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方案要求的资格条件、《2023年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明细表》(附件1)中所设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教师资格证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招聘岗位明细表中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专业、学历及教师资格证要求详见附件1;
7.对于专业要求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2017年起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近5年来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陕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
9.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方案在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anzhou.gov.cn)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6月5日—6月13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陕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按照以下要求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14日8:00—6月16日18:00期间登录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官网,点击“2023年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先进行考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和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无变形,禁止缩放后使用。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缴纳笔试考务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考者务必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填报报名信息。报名前,报考者须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因误报、错报、虚假填报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责任。
2.报考资格初审。由专人根据招聘条件的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给出审核意见。报考人员可于6月14日9:00—6月17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是否通过。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将会给出未通过的原因,如报考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考生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并于6月17日12:00之前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再次提交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6月16日18:00)之后不再接受注册报名。
4.网上缴费。根据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3年6月18日18:00前,通过报名网站,点击“2023年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按照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中的缴费状态自动识别为已缴费。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报名时同时上传以下材料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上传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上传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
6.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核减及取消岗位信息于6月20日在陕州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属于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在6月20日15:00至6月21日18:00到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陕州区人民政府斜对面)102室重新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7.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28日8:00至7月1日8:00期间登陆陕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按照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
8.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的不再重复加分,已享受政策性安置或考试加分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加分):
(1)退役士兵(含退役大学生士兵);(2)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3)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须注明加分类别,并且须于2023年6月21日9:00至18:00到陕州区人社局102室进一步确认加分资格。加分资格审核确认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其他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
(1)退役士兵(含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符合加分条件的毕业证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提供本人学生证、学校证明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及复印件1份;
(2)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陕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材料。
1.笔试。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共分两科,每科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
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加分
笔试成绩在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和面试资格现场确认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本人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有效身份证;
②《2023年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提供本人学生证、学校证明并加盖公章(附件2);
港澳台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与报考岗位一致的、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二级乙等普通话证书)等材料的原件。
⑤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须提供所在县(市、区)编制部门出具的编制使用情况证明、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⑥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确认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发现通过填报虚假信息取得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范围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因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且形不成竞争性的岗位,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在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专业科目成绩也相同,则同时参加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等。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同一个岗位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确定体检人员的办法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用人单位聘用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资格证原件,以上材料仍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被聘用者到岗后,将再次进行身份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调离陕州区教育系统。
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不予退还考务费,并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如下:0398-3859901(陕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组)、0398-3833230(陕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组)。
五、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2023年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anzhou.gov.cn)作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应试人员可登陆查询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
三门峡市陕州区教育体育局0398-3834090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8-3834546
1、2023年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明细表
2、应届毕业生证明
三门峡市陕州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shanzhou.gov.cn/content-22-3285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