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南阳邓州市面向高校引进教师(第二批)166名公告(第1号)已公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3年南阳邓州市面向高校引进教师(第二批)166名公告(第1号)
为促进邓州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缓解邓州市一高中等13所中学教师紧缺问题,支持邓州市卫生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有关精神,决定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545名,经河南师范大学已招聘 379名。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和招聘实际情况,现将本次调整后计划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166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见《2023年邓州市面向高校公开引进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邓州市在岗特岗教师和在职、在编教师;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时间
2023年4月8日参加信阳师范学院招聘会,招聘后剩余岗位,将会在其他高校再次组织校园招聘,请报考者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dzrs.dengzhou.gov.cn)和“邓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本次招聘有关的工作事项将适时通过该网站及公众号发布,请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8:30—12:00、14:00-16:00
报名地点:信阳师范学院西操场
报名提交的材料:应聘人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并提交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经河南师范大学招聘已签约人员,无需重复报考。
研究生学历的需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学段等相关证明,政审结束前必须提供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若不能提供,将取消录用资格。
2、资格审查
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者,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dzrs.dengzhou.gov.cn)和“邓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请报名者及时关注。
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三)考试
语文、数学、英语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除语文、数学、英语外的其他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后请及时关注公告。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件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笔试加分政策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报名现场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提交或逾期提交不予加分。
3、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进入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报考一高中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予录用,其他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
应聘人员面试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的学科专业,课节由评委现场抽取,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应聘人员讲课内容见附件3。
面试满分100分,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的仪表、语言表达、教学方法、专业知识、应变能力等方面给予评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直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当考试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直接参加面试的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拟聘用人员要在限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毕业生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由此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同岗位考生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即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编办、人社、教育、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拟聘用人员要在限定的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五年内不予办理工作调动。
3、凡被聘用的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到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提供毕业证、个人档案及其他就业相关手续。未按时报到或手续不齐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组织与领导
在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377-62168623(教体局人事科)
0377-62287808 17638781188(市人才交流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0377-62287519
本招聘公告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邓州市面向高校公开引进教师(第二批)职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邓州市面向高校公开引进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邓州市2023年面向高校公开引进教师面试教材.doc
附件4: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118所高校名单.xls
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4月3日
文章来源:http://dzrs.dengzhou.gov.cn/contents/685/13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