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洛阳嵩县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4名公告已公布,个人申请:自2022年10月8日至10月9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共两天;笔试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2年河南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备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2年洛阳嵩县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4名公告
为深化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加强乡镇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嵩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等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选聘一批工作人员,充实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有关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省委、市委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精神,引导优秀人才向乡镇一线流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选聘计划
选聘计划:104名。
四、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
本次选聘对象为纳入嵩县编制人事管理的县直事业单位差额补贴和经费自理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卫健委系统工作人员除外)。
(二)选聘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愿意投身到乡镇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截止2022年9月1日,男50周岁以下(197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身份证为准;
6.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不合格及不定等次的;
4.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党组织初审考核推荐、组织审查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各单位符合条件并有意报考人员填写《嵩县2022年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交单位或主管部门人事科。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考核,并在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在《资格审查表》上盖章签署意见、登记造册(见附件2),并于10月16日17:00前到县人社局事业股(410室)提交相应材料:
(1)《资格审查表》、《汇总表》各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无学历认证报告或无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的需提供学籍档案。
3.组织审查: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并在《资格审查表》上盖章签署意见。
4.公示审查结果:在嵩县人才网(www.songxianrc.cn)上公示资格审查结果。
5.采集信息与缴费:审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考生到指定地点(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中说明)采集个人身份、照片等基本信息。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缴纳30元笔试考务费。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6.时间要求:
(1)个人申请:自2022年10月8日至10月9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共两天;
(2)单位党组织初审考核推荐:自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1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共两天;
(3)组织审查:自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共两天。
(4)公示审查结果:自2022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止,共五天。
(5)采集信息与缴费:自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5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共两天。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7.组织审查地点:县人社局事业股(410室)。
8.开考比例:拟选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聘计划。
9.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于10月27日-10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县人社局事业股(41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要在多个环节使用,请妥善保存。
10.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的,立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计划的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1.2比例或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拟任岗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将在嵩县人才网予以通知。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嵩县人才网公示。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参加工作时间的高低(长短)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嵩县人才网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注意登陆查看。
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被考察对象实际情况,考察将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有无违法犯罪)以及与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考察工作在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考察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选岗
根据选聘计划,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主挑选工作乡镇,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乡镇工作需要等情况确定工作岗位。考生挑选乡镇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不按时到岗工作的取消其资格。
在选岗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聘用
1.选聘人员自接到单位通知起三天内到乡镇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选聘人员试用期限一年,自到乡镇工作之日算起。
3.选聘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日起,以前拖欠的工资、社保等仍由原单位负责解决。
4.待遇及考核聘用办法。选聘人员现聘岗位为工勤岗位的选聘后按原岗位等级聘用,选聘人员现聘岗位为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选聘后根据单位岗位设置空缺情况聘用,没有空缺岗位的根据单位岗位实际情况重新认定岗位等级(转岗或降低岗位等级)。
选聘人员享受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经费由县财政负担。试用期满进行单独考核,考核由县人社局牵头,县委编办、乡镇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的人员,纳入乡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退回原单位工作,原身份性质、原岗位待遇不变。
5.试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退回原单位,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服务期限。选聘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办理调动、借调手续。
六、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在本次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考生要时刻关注嵩县人才网相关公告,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选聘相应环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考生在相应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七、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已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选聘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专门组织,负责组织协调此项工作。
2.过细工作,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安排一名专职人员负责选聘工作,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阶段任务。
3.加强宣传,做好动员。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扩大政策知悉度,务必使选聘对象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要求。
4.严肃纪律,加强监督。本次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选聘工作中有关人员和报考人员违反纪律一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嵩县2022年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嵩县2022年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9-66312028
附件:附件1-2
嵩县2022年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lyhero.com/news.aspx?id=35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