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信阳淮滨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企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2年信阳淮滨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企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淮滨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下属企业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文秘2名、会计主管1名、会计1名、法务1名、投资运营主管2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招聘职位表》。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任职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2;
4.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及相关专业管理软件;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和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6.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本公司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提前告知,对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应当主动回避。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人选、业务考核、聘用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通过淮滨论坛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需下载附件1《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发送到邮箱。
邮箱地址:hbwtlq@163.com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根据淮滨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不接受来访投递简历,应聘材料恕不退还,招聘方将严格保密。
2、应聘者按《报名表》(见附件1)的要求填写个人资料。须将身份证、学历学位、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以图片格式插入报名表后,形成一个word或WPS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邮件主题及word文件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必须注明)。
3、报名时间: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4、对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电话通知报名者参加面试。
5、报名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名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和违反纪律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四)业务考核
公司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对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岗位业务能力考核,考核内容分为专业知识、个人口语表达能力等方面。
通过公司业务能力考核的人员,即为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同时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其相关证书的真实性、学习和现实表现情况等。考察中如发现以下行为不予聘用:存在个人信息不真实、现实表现不良者、未按要求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由此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通知
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
五、录用及待遇
1、录用
(1)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安排其办理入职相关事项,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拟聘用人员按通知要求,准备入职所需材料,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到手续。若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不能提供通知要求所需入职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录用。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三个月。聘用期内,若参加其它招聘需经本公司同意。
(3)本次招聘人员为企业工作人员,不具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合同期内实行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福利及待遇
试用期月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国有企业职工正式录用手续,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工资标准发放。
六、不予录用的情形
本次招聘工作中应聘者在资格审查、体检与考察、公示及办理录用手续等任一环节不符合条件且情况属实的均不录取。
七、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查处。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提供的应聘资料和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完全满足应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如经发现与事实不符,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进入到招聘的下一环节和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会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及组织任何培训,请各位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0376-6798066 15637627288
联系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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