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新乡市卫滨区(高新区)区属学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06-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河南新乡市卫滨区(高新区)区属学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34人。报名时间:2021年7月3日8:30至7月6日17:00期间。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新乡市卫滨区(高新区)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促进卫滨区(高新区)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根据《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新乡高新区、新乡经开区改革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新办〔2020〕8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卫滨区(高新区)实际,经卫滨区委、区政府及新乡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计划招聘卫滨区区属小学、区属幼儿园在编教师30名;高新区中小学在编教师104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卫滨区(高新区)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0周岁以下指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类推)。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3年);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公告
 
  2021年6月19日,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 和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xq.xinxiang.gov.cn)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3日8:30至7月6日17:00期间登录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上传照片须下载报名系统自带“照片处理工具”,报名系统只识别利用此工具处理通过后的照片。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成功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资格审查
 
  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人员只能查询到审查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1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7:3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可以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卫滨区(高新区)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须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格式,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14日8:00至7月17日9:30期间登录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卫滨区(高新区)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将通过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 和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xq.xinxiang.gov.cn)公示。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人民路479号卫滨区人民政府院内西四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对特殊行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经审查确认后,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7月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到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人民路479号卫滨区人民政府院内西四楼)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家庭证明原件和基本信息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与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与行程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此次考试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40分)、教育专业知识(60分),两科满分共为100分。
 
  《教育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方法、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7月17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安排在新乡市城区。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本次招考从新乡市卫滨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市卫滨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卫滨区小学、幼儿园教师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加10分的加分政策;从新乡高新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高新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加10分的加分政策;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须在2021年7月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到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人民路479号卫滨区人民政府院内西四楼)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本人户口本;(3)本人入伍通知书;(4)本人退伍证;(5)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和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xq.xinxiang.gov.cn)公示。
 
  2.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等;
 
  (2)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卫滨区(高新区)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1份。
 
  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未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也须保持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由卫滨区(高新区)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卫滨区(高新区)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讲一节微型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个别岗位根据需要,可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考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具体面试工作将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 和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xq.xinxiang.gov.cn)公示。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教育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教育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 和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xq.xinxiang.gov.cn)公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个人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卫滨区(高新区)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 和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xq.xinx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对结果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不再递补。
 
  2021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卫滨区(高新区)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卫滨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wbq.gov.cn) 和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xq.xinxia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以上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五)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卫滨区人民政府网和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务咨询电话:0373-2628382、0373-3539496
 
  监督电话:0373-2826111、0373-2826105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本公告由卫滨区(高新区)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卫滨区(高新区)2021年区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wbq.gov.cn/sitesources/wbqzf/page_pc/gggs/articledd4e9203c7da45bebfc79c8f74837d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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