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公告
根据《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及有关要求,现将濮阳市职位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的确定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人选。体检合格的应试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
对暂缓进行部分体检项目的怀孕应试者,考察可继续进行。如果考察中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不予录用。如果考察中没有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的,暂缓录用,待应试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未检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并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体检合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录用审批等。
经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等程序,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濮阳市职位共224名应试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现将考察对象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
二、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
(一)考察工作将于近期开展,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考察组进行联系。请考察对象按照考察组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证书、证明及材料。
(二)考察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有关内容参看附件2)。
(三)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或者相关单位,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
(四)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
(五)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或者相关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并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六)考察结论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档案造假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违规违纪被发展为中共党员的,公务员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辞去公职的,公务员未满有关政策规定或本人承诺最低服务年限辞去公职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七)考察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八)面试结束后各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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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濮阳市职位考察对象名单.xls
附件2: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docx
文章来源于http://www.pyzzb.gov.cn/newsinfo/16016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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