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郑州登封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20人。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12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笔试科目分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0年河南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复习。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登封市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登封市12个乡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结合登封市实际,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名额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涉及12个乡镇,招聘人数120人,其中:招聘2018届及以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96人;2018届以前普通高校毕业生23人;定向招聘随军家属1人。
招聘单位分别为:白坪乡、君召乡、石道乡、唐庄镇、徐庄镇、东华镇、卢店镇、颍阳镇、宣化镇、大冶镇、大金店镇、告成镇。(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得低于5年。
(六)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驻登封市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
(七)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的另加4分,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6分,多次立功的按最高等级奖励加分,只计一次,不累加。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缴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df.exam-100.com
1.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10月10日9:00—2020年10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10月10日9:00—2020年10月13日17:00
招聘组织部门根据招聘条件的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日内给出审核意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未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可再次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
初审通过后,请自行打印《登封市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现场资格确认时使用。
3、现场资格确认及缴费
时间:资格初审通过后至2020年10月14日17:30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一楼大厅
(1)资格确认。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自行打印的《登封市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学位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已过自主择业期的毕业生需携带人事代理材料;2018年以前毕业已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在编且同意报考证明;随军家属人员须提供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随队证明)。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审核无误后可免缴笔试考务费。
加分人员需在资格确认环节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证书、立功证书等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除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加分人员出具的服务基层的证明需提交原件外,其它原始材料只需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2)缴费。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后,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微信或支付宝),并将《登封市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交至缴费处留存,方为报名成功。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未通过、未缴纳笔试考务费(不含免缴费人员)或未在缴费处留存确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10月20日9:00—2020年10月22日17:00
报考人员在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环节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所有面试考场面试成绩进行平衡。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通过考生人数与拟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5:1(其中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开考比例为3:1),如果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经登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不能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退还该岗位考生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3)笔试的形式为闭卷,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照与拟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经批准拟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降为3:1的,面试开考比例降为2:1。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协调、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自我认知、临场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面试时因人员缺考等其它原因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招聘岗位末位出现考试成绩并列且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的考生,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对末位考试成绩并列考生加试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进入体检环节排名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
(四)考察
根据进入体检环节排名和结果,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进入体检环节顺序依次递补。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五)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登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统一分配岗位,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六)公示及其他
1.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以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登封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招聘期间,考生要经常关注上述网站,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所有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考生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前要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参加本次招聘各个环节时,自觉佩戴医用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本人支付宝实名申领)、接受测温等检查,服从工作人员现场指挥。
5.本方案由登封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成立登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全程负责,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技术咨询电话:16638253996 15517552702
政策咨询电话:0371-62831802
纪检监督电话:0371-62853866
附件:
登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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