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许昌市鄢陵县招聘教师公告

2020-07-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河南许昌市鄢陵县招聘教师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60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4日。报名地点:鄢陵县教育体育局(鄢陵县人民路西段2246号)人事股(401室)。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鄢陵县2020年考核招聘教师简章
 
  为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结合城区学校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考核招聘教师60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国家原“985”、“211”院校以及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如期毕业且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限第一批次录取,不含独立院校和联合办学)。
 
  三、招聘方式和计划
 
  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计划招聘教师60名:其中语文10人、数学9人、英语10人、日语2人、物理3人、化学2人、政治5人、历史3人、地理3人、生物3人、体育3人、音乐2人、美术2人、信息技术3人。
 
  四、招聘条件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符合“招聘对象及范围”要求,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限第一批次录取,不含其联合办学和独立院校。
 
  2、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2020年应届毕业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
 
  3、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4、在鄢陵县其它事业单位任职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招教及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的指导下,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7月28日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鄢陵县教育微信平台发布相关招聘信息及事项。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考生,请于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到鄢陵县教育体育局(鄢陵县人民路西段2246号)人事股(401室)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
 
  2、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一式2份,2寸近期蓝底照片3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经教育主管部门确认,但正在认定过程中的,提供受理凭证并加盖认定机构公章)。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核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学科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拟聘学科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学科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同一个学科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的确定,在报考同一学科人员中,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鄢陵教育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1年。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岗位同学段同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374-7107022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鄢陵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中共鄢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鄢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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