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0-07-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河南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招聘教师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33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7月26日09:00至7月28日18:00。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濮阳市公开招聘高(党)校专任教师公告
 
  为落实濮阳市委市政府,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关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3名学校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数量和对象
 
  本次招教涉及到示范区五个城区中小学,参与招聘的小学有绿城实验学校、开德小学、大召实验学校,参与招聘的初中有开德中学、绿城实验中学,体检结束后,由示范区教卫办组织人员在五个学校中进行选岗分配。五所学校共招聘教师133名,其中十三级岗位107名,十级岗位26名。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见《2020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所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所报考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相符(根据国家七部委2020年4月联合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2020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不受“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限制参加报名, 被聘用的在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与应聘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有职称要求的任职资格证学科应与所报岗位学科相一致;
 
  3.报考专业技术十级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2014年及以后以农村教师身份申报取得的职称除外);
 
  报考专业技术十三级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专业技术十级教师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专业技术十三级教师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尚未毕业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其毕业院校开具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并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就业报到证(由于疫情导致的未取得证书的,可不受此限制);
 
  6.符合下列条件的1999级和2000级中师毕业生:中师入学时户籍属示范区所辖区域的及户籍现在在示范区所辖区域的,不限制年龄和学历,教师资格证和任职资格证须达到岗位要求。
 
  7.具备从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4.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师岗位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0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py.hrss.gov.cn)、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和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www.pyxinqu.com)发布,以上网站为本此招聘的指定网站。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6日09:00至7月28日18:00。
 
  报名网址: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
 
  报名程序: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登陆濮阳市人事考试网,进入“2020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电子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报考岗位。报名申请提交后,网上报名系统随机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4.资格初审。聘用单位负责及时对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逐一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及时与审查单位联系。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在报名期限内提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7月26日09:00至7月29日10:00。
 
  3.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0年7月29日12:00前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6日9:00至2020年8月9日上午9:0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三)资格审查及报考岗位的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与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有性别要求的岗位其中一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这两个岗位自动调整为不限性别的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达不到比例的,按照规定核减,被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为不限专业方向的该学科岗位;分级别的岗位,十级岗位达不到比例的,按照规定核减,被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为同一学科的十三级岗位。没有相应岗位调剂的或经调剂,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调整、递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在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www.pyxinqu.com)公布。因招聘计划调整不能参加笔试的,笔试考务费退还考生。
 
  (四)笔试
 
  笔试设一门综合试卷,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教育综合知识,以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9日09:00—11:00,笔试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入编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开州路与卫都大街交叉口西南角示范区管委会110办公室)审验登记,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加分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和“三支一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笔试成绩和加分考生名单在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www.pyxinqu.com)公布。
 
  (五)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与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为3: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同一学科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www.pyxinqu.com)公布。
 
  资格复审需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后打印一式2份;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符合“先上岗,再考证” (人社部发〔2020〕24号)的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报考岗位有职称要求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考岗位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在报名表个人简历栏内注明并提交下列证明之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所学专业或主项课程是所报岗位学科的证明;(2)个人或本人带队参加教育、文化体育艺术等政府部门或高校组织的相关比赛并获奖的证书;(3)属所报岗位学科专业的毕业论文;(4)其他能够证明具备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证件。
 
  资格复审确认合格的考生,请妥善保管报名表。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达不到要求出现的人员空缺,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进行资格复审。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不低于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学科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3:1比例的学科,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按照最低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学科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名额递减后,按照调整后的招聘名额重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www.pyxinqu.com)公布。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内容主要依据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小学现行教材(人教版)制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报名表。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场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在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www.pyxinqu.com)公布。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孕期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经本人申请可延期体检。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九)选岗
 
  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行选岗,出现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选岗环节。放弃参加选岗的视为弃权,出现考生放弃选岗的,按照考试总成绩进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体检、选岗。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体检、选岗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对象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已就业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近3年来工作表现。
 
  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体检、选岗、考察。 考察阶段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www.pyxinqu.com)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2020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在招聘指定网站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当密切关注招聘指定网站,以免错过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选岗、考察等招聘环节。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正确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若在报名资格上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凡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不指定具体考试范围和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此招聘公告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py.hrss.gov.cn)、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和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www.pyxinqu.com)等网站发布。其它与招聘有关的公告、通知及成绩公示在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www.pyxinqu.com)公布。
 
  (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由2020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示范区组织人社局 0393-8790393
 
  示范区教育卫生健康办公室 0393-6686071
 
  监督电话:示范区纪工委 0393-7773110
 
  附件:附件1-2查看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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