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鹤壁市直机关公务员遴选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1月30日9:00至12月3日17:00,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本地区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参考河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鹤壁市市直机关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和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市直机关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市直15个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共计划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5名(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我市各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市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以上人员不包括驻鹤的中央和省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类别和专业方面的要求,可参考附件2。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的原聘用制干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考公告及与本次遴选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均通过鹤壁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com/)发布。各单位的公开遴选人数、具体职位、专业、资格条件等,详见《鹤壁市市直机关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一)提交报名申请。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30日9:00至12月3日17:00,登录鹤壁市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19年鹤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提交《诚信承诺书》,并按照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二)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2019年11月30日9:00至12月4日17:00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向报考人员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要求报考人员及时补填;对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其报名信息,以备面试资格复审时审核比对。
(三)查询初审结果。2019年12月1日9:00至12月4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2019年12月1日9:00至12月3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其他职位。2019年12月3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四)报名确认和网上缴费。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在鹤壁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com/)文件下的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鹤壁市市直机关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A4纸,见附件3)一式2份,以备确认面试资格时使用,并于2019年12月8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报考人员需自备使用本人姓名的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开考比例与改报职位。各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遴选人数直至取消职位。核减或取消的职位情况,遴选工作网站上统一公布。对拟遴选职位被取消的,市委组织部于2019年12月9日前通知报考人员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填写《鹤壁市市直机关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附件4),提交缴费证明、本人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件、材料,于2019年12月11日17:00前,到指定地点重新选报职位。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已公布取消的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2019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1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0392-3362500。
本次遴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本地区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情况可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五、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作弊或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前组织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单位盖章),《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等材料,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试者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应试者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并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应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等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七、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拟遴选人数为1人的职位考察对象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为2∶1,其他职位考察对象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为1.5∶1。各用人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其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一)各用人单位党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选用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妥善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公示结束后,拟选用人员进入用人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
(三)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转任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选用后,须在遴选单位工作2年以上。
九、特别提醒
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遴选相关事项均以公告、通知、公示等方式通过鹤壁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com/)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敬请广大报考者务必及时关注查询。因错过查看网站发布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92—3316985。
中共鹤壁市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