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信阳平桥区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9-07-0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河南信阳平桥区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教师100人。报名时间:2019年7月12日至7月14日,报名地点: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两科一套试卷,考生可结合2019年河南事业单位课程复习备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平桥区2019年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从全区农村中小学教师中公开选调100名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
 
  平桥区农村中小学现在编在岗教师。
 
  二、公开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80名。
 
  三、公开选调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城区初中教师须为现任农村初中、高中教师并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城区小学教师须为现任农村小学或幼儿园教师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城区幼儿园教师须为现任农村小学教师或幼儿园教师且具有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4、在平桥区农村中小学工作满3年以上;
 
  5、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等次(见习期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6、体育、音乐、美术、英语岗位限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或教师资格证;初中其他学科要求与学历(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或近三年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连续任教三年(指2016年、2017年、2018年连续三年)以上;小学其他岗位不限专业。
 
  7、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事业心、责任感较强,作风正派,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
 
  报名条件及要求详见《平桥区2019年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选调:
 
  1、受纪律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2、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被调查处理后尚未解除处分者。
 
  四、公开选调办法
 
  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2日至7月1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社会保险服务大厅。
 
  3、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三年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连续任教3年以上证明(中心校长签名并加盖中心校公章)、加分证书或证明(中心校长签名并加盖中心校公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吋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报名。
 
  报名时填写《平桥区2019年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份。《平桥区2019年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可登录平桥新闻网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现场进行信息采集,并交报名费60元。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4、报名人员按照选调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5、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选调人数(所核减职位数额调整到相应学段报名人数最多的职位),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报名人员须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6、本次选调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9年 7月2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票据到现场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2019年7月21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两科一套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教育专业知识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
 
  4、笔试加分:①在农村学校任教教龄加分。在村小和教学点任教满1年加0.5分,加满5分封顶;②高级职称加5分,中级职称加3分,初职称级加2分。具有多个职称的,以最高职称加分,不重复加分。符合加分的,须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书或证明,逾期不提供的,不享受加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笔试成绩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领取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人员于2019年8月2日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5:00至18:00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到现场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2019年 8月4日,面试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初中、小学课本知识。
 
  试讲是在没有学生配合的情景下,按教学环节试讲随机抽取的某节课的内容,并要求有板书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面试成绩计算:报考同一职位分在不同考场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加权平均法计算。二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职位面试人员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职位各考场面试人员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再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面试人员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面试人员的最终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6、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低于平均分的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程序。
 
  7、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权后的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在考察中,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对象近三年年度考核(2016年、2017年、2018年)必须为合格以上(2016年见习期不定等次视为合格),由乡、镇中心校提供证明,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考察工作由区教体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试用
 
  1、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教师,拟选调教师名单在平桥新闻网网站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当事人三年内不得报考城区学校选调考试,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同时追究乡(镇)中心校具体审核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公示期满后7天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试用
 
  选调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后上岗,实行试用期管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选调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
 
  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由区教体局汇总上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和区教体局同意并向区人社局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选调纪律
 
  本次选调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选调教师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平桥新闻网(http://www.xypq.gov.cn)为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3800293 (平桥区教体局人事股)、0376—3702769 (平桥区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
 
 
 
  平桥区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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