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开封市龙亭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

2018-09-0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开封市龙亭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4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开封市龙亭区政府体育路16号龙亭区政府6号楼卫计委人事科109室。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开封市龙亭区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简章
  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开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决定,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0名到龙亭区北郊乡卫生院、柳园口乡卫生院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应届和往届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贯地和学习地)、性别等限制,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龙亭区乡镇卫生院(北郊乡卫生院、柳园口乡卫生院),共计10名,具体分配由区政府统筹安排。详见《开封市龙亭区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已备案的人事代理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4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开封市龙亭区政府体育路16号龙亭区政府6号楼卫计委人事科109室。 电话:0371--22786122
  3.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考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学历证明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 2寸彩照4张。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填写《开封市龙亭区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4)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专业。
  (二)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凡符合报考专业和岗位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公示
  体检与考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体检与考察。面试人员如果达不到1:1比例,可组织通过面试的现有人员参加体检与考察。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亭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可直接考核招聘。
  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五)结果备案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同级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盖章后于2018年11月底前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五、纪律与监督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371--22786110
  六.待遇保障
  1、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
  2、纳入编制管理。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区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研究生、本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具体人才标准由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区招乡用、区乡联动”管理,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
  3、福利待遇。
  ⑴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毕业生,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单位为其发放绩效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
  ⑵对于服务期间暂未入编的特招生,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⑶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在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务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七、本方案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并公示。 报名咨询电话:0371--2278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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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封市龙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封市龙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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