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漯河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临床岗位人员公告

2018-03-0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漯河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临床岗位人员公告发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漯河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临床岗位 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漯编〔2017〕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临床岗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漯河市中心医院(漯河医专一附院)、漯河市中医院、漯河市二院、漯河市三院、漯河医专二附院(漯河市五院、漯河市骨科医院)、漯河市六院、漯河医专三附院、漯河市传染病医院等8家市直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岗位专业技术人员362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
  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护理、医技等专业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将于近期发布公告。
  二、应聘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4.身心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到2018年2月22日。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失信人员。
  三、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alh.lss.gov.cn)、漯河市卫生计生信息网(http://www.lhswsj.gov.cn/)及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lhmc.edu.cn/)发布招聘公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要求请登陆各用人单位网站查询:
  漯河市中心医院:http://www.lhzxyy. com.cn/
  漯河市中医院:http://www.lhszyy.com.cn/
  漯河市二院:http://www.lhey.com/
  漯河市三院:http://www.lhssy.cn/
  漯河医专二附院(漯河市五院、漯河市骨科医院):
  http://www.lhyz2fy.com/
  漯河市六院:http://www.lhsdlrmyy.com/
  漯河医专三附院:http://www.lysfy.cn/
  漯河市传染病医院:http://www.lhsqy.cn/
  (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初审,审查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五、招聘形式
  临床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各用人单位自主实施招聘。由各用人单位制定招聘方案,组织考生报名及考试考核,招聘方案、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查情况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
  1.报考临床医学类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可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2.报考临床医学类其他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各招聘单位在同一时间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并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alh.lss.gov.cn)发布公告。
  六、确定体检对象
  (一)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体检对象由各医院根据考核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
  (二)其他岗位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2: 1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不确定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体检工作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自主组织,进入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二)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八、聘用
  (一)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二)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扰乱报名秩序的、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二)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alh.lss.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官方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5—5583706
  点击下载>>>
  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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