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焦作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检察院筹备组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2017-12-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焦作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检察院筹备组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焦作市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焦作市神州路与玉溪路西南角示范区管委会院内)。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焦作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筹备组、焦作市高新区检察院筹备组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焦作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筹备组、焦作市高新区检察院筹备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0名。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招聘单位及名额
  1、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招聘单位及名额:焦作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筹备组25名;焦作市高新区检察院筹备组15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要求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要求详见《焦作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筹备组、焦作市高新区检察院筹备组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在政法单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考核等办法择优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按岗位和专业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和专业。报考者所学专业参照《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类别》进行认定。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焦作市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焦作市神州路与玉溪路西南角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咨询电话:0391—8866566。
  3、报名方法: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需携带(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各一份;其中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3)填写《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打印);(4)报考焦作市高新区检察院驾驶员岗位的,另需携带本人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各一份。
  4、应聘者于2017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1)报考焦作市高新区检察院驾驶员岗位的,通过资格审查后,由用人单位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其他岗位的,均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法学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3)报考焦作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和高新区检察院书记员岗位的加试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要求速度每分钟不低于80字,正确率90%以上;报考焦作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文员-1”岗位加试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要求速度每分钟不低于60字,正确率90%以上;
  (4)报考焦作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安保岗位的加试体能测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气质形象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和专业计划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上级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
  (四)考核
  各岗位专业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如考核过程中有人放弃或考核不合格,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和待遇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标准参照焦作市示范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确定,其他待遇按用人单位规定执行。
  (六)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考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信息发布
  焦作市示范区网站(http://www.jzgxq.com)作为此次招聘指定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未尽事宜由焦作市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点击下载>>>
  焦作市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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