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新乡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办法

2017-11-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河南新乡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办法已公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豫人社〔2017〕8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日至1999年11月3日期间出生);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我省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大专、本科毕业生报考;
  7.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专业需求方面的问题,可参考附件2。
  (二)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执行《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的规定。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1月3日。
  招考职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招考职位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现役军人、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提交报名申请与查询审核结果阶段的工作,全省统一在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进行。在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阶段,报考新乡市直机关(单位)及所属县(市、区)直机关(单位)、乡镇机关和长垣县、省属监狱系统驻新单位和市地税系统职位的(详见附件1),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7年 11月3日9:00至 11月7日17:3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二)资格初审。11月8日9:00至11月14日17:30为资格初审时间,资格审查工作分别由各招录单位负责,按照拟录用职位的要求进行。
  (三)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4日17:3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1月14日17:30后,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四)报名确认。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7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5日17:30前,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方可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自备使用本人姓名的中国建设银行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7日14:30,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三、考试费用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四、笔试时间
  笔试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录工作中必须一致。
  (二)各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可放宽到3:1。其他地处偏远、条件艰苦、贫困人口较多的乡镇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也可放宽到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职位。
  核减或取消的拟录用职位情况,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汇总审核后予以公布。
  对拟录用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属监狱系统驻新单位主管部门和市地税系统主管部门分别通知其于2017年11月30日17:30前,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由报考人员填写《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附件3),到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位于新乡市人民路老商业步行街南口三楼)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缴费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拟重新选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职位。
  (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其中报考新乡市直机关(单位)及所属县(市、区)直机关(单位)、乡镇机关和长垣县、省属监狱系统驻新单位和市地税系统职位的,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17年 11月22日9:00至11月23日17:3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位于新乡市人民路老商业步行街南口三楼)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四)报名期间,技术咨询电话0371—66321991、66321973(省人事考试中心)。政策咨询电话: 0373—3696206(党群),0373—3696606(政府),并在每天上午9:00至12:00和下午13:00至17:30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的咨询。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为本次我市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
  (五)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录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对考试录用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惩处。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新乡市报名和资格审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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