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中及中专学历可报考乡镇事业单位

2017-10-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到贫困县就业创业,有效解决贫困县“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四放宽三倾斜一减免”等政策措施,为贫困县人才补充“输血”。根据《意见》,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招聘中,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学历即可报名参加。
  《意见》明确,政策实施范围主要面向河南省的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河南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县及其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其他条件特别艰苦、“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的县乡,经省辖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同意后,可参照执行。
  《意见》指出,“四放宽三倾斜一减免”政策是针对贫困县事业单位招聘,在年龄、学历、专业限制及开考比例等方面放宽要求,在招聘对象、岗位设置及就业上分别向本土、基层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倾斜,同时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予交纳报考、面试、体检等费用。
  “四放宽”即指放宽年龄、放宽学历、放宽专业、放宽开考比例。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放宽。一些地方偏远乡镇招聘条件也要求本科以上,导致招人难,《意见》明确,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一些地方对专业要求过细,有的细到具体专业名称,导致相关相近专业甚至仅仅专业名称一字之差的都不符合报名条件,因此,《意见》明确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一般不作专业限制;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需要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另外,贫困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形成差额即可招聘,具体开考比例视招聘岗位数量、学历、专业紧缺情况,由各县自主确定。
  “三倾斜”即指招聘对象向本土人员倾斜、岗位设置向基层倾斜、就业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倾斜。基层普遍反映,外地人才不愿意来,招来了也留不住。《意见》提出,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生源)或长期在本辖区居住的人员招聘。岗位设置向基层倾斜,适当提高贫困县乡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用于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设置特设岗位。就业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倾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子女参加当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一减免”,即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于缴纳报考、面试、体检等费用。
  《意见》指出,执行方面,各事业单位可通过统一招聘、考核招聘、专项招聘、校园招聘、特岗招聘、自主招聘等多种形式开展;组织管理方面,人才招聘要注重健全机制、落实制度、严肃纪律、优化服务及聘期管理。
  据了解,《意见》旨在改进措施,创新方法,拓宽基层人才补充渠道,建立健全符合贫困县事业单位特点的选才、育才、留才工作机制,探索完善多样化人才扶贫的有效路径,加强贫困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贫困县人才结构日益优化,助推贫困县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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