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信阳平桥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综治工作中心辅助人员87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12日至8月14日每天上午8:00—12:00和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社会保险服务大厅(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街北段)。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信阳市平桥区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综治工作中心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信阳市平桥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警务辅助人员和54名综治工作中心辅助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安警务辅助人员23名;区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10名(其中:男性9名,女性1名);综治工作中心辅助工作人员54名(详见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综治工作中心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的学历要求;
5、符合招聘职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6、符合招聘职位户籍要求(信阳市城区户籍是指平桥区、浉河区、羊山新区、信阳高新区、上天梯管理区、南湾湖风景区、鸡公山管理区户籍);
7、符合招聘职位身高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按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综治工作中心辅助工作人员按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2日至8月14日每天上午8:00—12:00和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社会保险服务大厅(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街北段)。
3、报名方法及要求: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吋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填写《信阳市平桥区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综治工作中心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 》一式一份,《信阳市平桥区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综治工作中心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 》可登录平桥新闻网网站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法院执行业务知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知识等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7年 8月19日上午8:30至10:0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2017年8月27日上午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人员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8:00至12:00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到现场报名点(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社会保险服务大厅)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体能测评
报考警务辅助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具体时间在平桥新闻网网站发布。
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
(四)体检
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在体检中,若合格人员少于拟聘用人数时,按考试总成绩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报考综治工作中心辅助工作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在体检中,若合格人员少于拟聘用人数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在平桥新闻网网站发布。体检工作由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须在考察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密封),凡在规定时间提供不出个人人事档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招聘职位1:1比例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派往招聘单位管理使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表现不好、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按合同约定,由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加分规定
报考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的平桥区籍复退军人及平桥区党政机关、原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下岗分流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加10分。
报考综治工作中心辅助工作人员的法律类专业毕业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加5分。
报考区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的复退军人、警察学院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加3分。符合两个加分条件者,笔试、面试时分别只享受一项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人员,须于报名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退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下岗分流人员须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及本人户口簿);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不享受加分。
五、岗前培训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上岗前,进行为期1周的岗前集训。集训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六、身份及待遇
1、身份:本次招聘综治工作中心辅助工作人员、公安和区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招聘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后,派往招聘单位管理使用。
2、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待遇:此次招聘的辅助工作人员每人每月27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4、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平桥新闻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平桥新闻网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3702769(平桥区人社局)、0376-6362221(平桥区法院)、0376—3782815(平桥区委政法委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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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