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诚信档案不能止步于“建”

2017-07-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讯 河南省政府近日发文,要求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将记入诚信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国以诚立心,人以诚立身”,公务员是社会的“正能量源”,本应是诚信建设的践行者和引领者。然而,如今的“官赖”却一次次见诸报端。据统计,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系统中,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官员失信”案件已超过1100件。
  从个案来看,情况的严重或许更触目惊心。据媒体报道,2010年至2014年,乐清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被执行对象中共有146名公职人员,标的金额近4.7亿元,结果近半数案件执行分文未到位,清偿率仅为20.57%;河南襄城县王洛镇政府在当地一家餐馆欠下70万元白条却拒不还账,以致餐馆老板不得不在店外挂横幅讨要。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长期拖欠债务、与法律“躲猫猫”、在扶贫领域造假、不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官赖”现象的长期存在,不仅暴露出诚信建设存在的“短板”,更伤及民心、损害了政府公信。由此可见,公务员失信关乎党风政风,并非只是个人小节问题。
  自古至今,诚信都是做人的第一品质,更是一个社会的基石。河南从关键群体抓起、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不仅跟踪记录官员的廉政情况、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更要将结果作为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用制度之力助推诚信建设,这样的举措值得点赞。
  然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河南各级党政要把规矩挺在前面,把责任扛在肩上。既“下深水”建好诚信档案,更把真功夫放在贯彻执行上,既细化配套措施、落实治理责任,更构建常态机制、逐步涵养风气。如果只是落实在口头,再完备的诚信档案,最终也只会成为一堆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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