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焦作市示范区事业单位招聘96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5-16日、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焦作市示范区李万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焦作市示范区怀玉路中段路西)。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的复习可结合河南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备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焦作市示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 告
(〔2017〕1号)
《2017年焦作市示范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已经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并经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现予公告。
焦作市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5日
焦作市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3名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3名财政差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额
1、区直财政全供事业单位17名;
2、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3名;
3、乡镇、街道所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11名;
4、区属学校教师62名;
5、李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差供)3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要求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要求详见《焦作市示范区2017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到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区属学校教师的,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以内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办法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按岗位和专业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和专业。报考者所学专业参照《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类别》进行认定。报考区属学校教师的应聘者,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与报考专业一致。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5-16日、6月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焦作市示范区李万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焦作市示范区怀玉路中段路西)。咨询电话:0391-8866566、3567750,3126392(教育),3566659(卫生)。
3、所需证件及费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报考教师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其中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的大学生村干部,还须提交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的推荐报考证明。报考者按每人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其中报考李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按每人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4、报考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最低比例为3∶1(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为2: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招聘,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者于6月23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到焦作市示范区李万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焦作市示范区怀玉路中段路西)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笔试考务费。
5、报考者于2017年6月29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区直事业单位、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报考区属学校教师人员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学方法、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
报考李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焦作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活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焦作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连续任职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县两级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焦作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
每位考生只享受一项加分政策。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交有关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将在焦作市示范区网站公示。
笔试由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在焦作市示范区网站上公布。
2、面试
报考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的,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和专业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定向招聘事业单位的,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考区直事业单位、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气质形象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区属学校教师人员面试方式采取微型课形式(即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李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医德医风、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应变能力及执行力,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和气质形象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由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3、总成绩计算
(1)报考区直事业单位、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李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报考区属学校教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和专业计划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和专业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不再递补。
报考区直事业单位、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和李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上级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
报考区属学校教师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修订试行)》规定执行。
体检由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四)考核
各岗位和专业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报考区直事业单位、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由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区属学校教师人员考核由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社会事业局共同组织实施;报考李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考核由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如考核过程中有人放弃或考核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具体聘用单位服从组织安排。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纪律与监督
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相关事项及信息发布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愿放弃相应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焦作市示范区网站(http://www.jzgxq.com)作为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定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和信息,因本人没有及时查看公告和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方案由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焦作市示范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点击下载>>>
焦作市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