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乡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测评通知

2017-04-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新乡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测评通知已发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新乡市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新乡市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含长垣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新乡市人民警察职位(含长垣县),且在4月8日、9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凡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务必于2017年4月22日(星期六)上午7:00准时到新乡市一中东校区南门
  (地址:新乡市人民路东段780号一中东校区南门,紫郡小区对面)。
  三、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4)。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务必于4月22日(星期六)上午7: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新乡市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登记表》(考生须自行下载如实填写、签名并贴照片,一式1份,如有隐瞒,一切后果自负)(见附件2)到新乡市一中东校区篮球场集合,逾期未到者,即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
  2.考生须严格遵守测评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不准携带通讯工具,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如有违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测评资格或宣布测评成绩无效等处理。对于作弊或请他人顶替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参加体能测评前,考生须认真熟悉测评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注意事项和要求。考生年龄超过30周岁的在测评前应主动说明。每个测评项目结束后,考官向考生宣布测评结果(合格或不合格)。
  4.因怀孕不能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可暂缓进行,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时,再完成体能测评。怀孕考生需提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具的有关证明,于2017年4月20日下午6点前送至市政府大楼10楼1030房间(咨询电话:0373—3696606)。
  5.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体能测评须知》(见附件3)
  点击下载>>>
  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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