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源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0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2月14日至2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报名地点:按报考职位到所辖地公安分局报名。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济源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力量,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济源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济源市公安局计划招聘“一村(格)一警”警务辅助人员100 名,其中男性80名,女性20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等,详见《济源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信息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警务辅助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
4.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5.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6.男性身高要求170cm以上(含170cm),女性身高要求160cm以上(含160cm);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14日至2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二)报名地点:按报考职位到所辖地公安分局报名(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和身高测量。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表可自行在济源公安信息网(http://gaj.jiyuan.gov.cn)下载(见附件3)。
(四)报考要求: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职位条件,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所取得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凡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
四、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2、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设3道考题,时间为8分钟。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能测试、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和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二)体能测试和体检依据标准:
1.体能测试参照人社部发〔2011〕48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不达标者为不合格。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30岁以下 |
31岁以上 |
1000米跑 |
≤4'25" |
≤4'35" |
(二)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30岁以下 |
31岁以上 |
800米跑 |
≤4'20" |
≤4'30" |
2.体检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人社部〔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3.体能测试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其进行政审。
八、聘用
报考人员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报局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由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组织,在公安局民警培训学校进行1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九、相关待遇
(一)月基本工资为济源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发放月基本工资的80%。
(二)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个人缴纳部分,从警务辅助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警务辅助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休息的权利。
十、本公告及相关事宜由济源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慧梅
联系电话:0391—6855098、685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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