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阳宛城区招聘高层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9名公告发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14日(9:00-12:00,13:00-17:00)。报名地点:南阳市宛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独山大道华鑫苑楼下)。面试异地出题,聘用异地考官。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业务技术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处置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
2016南阳宛城区招聘高层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9名公告
为提高宛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及《转发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宛卫【2015】214号)、《转发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的通知》(宛卫【2016】108号)和《关于2016年度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的通知》(宛卫【2016】125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区卫计委下属区中医院、瓦店镇卫生院公开招聘5名医学院校高层次毕业生, 并为金华镇、茶庵乡、黄台岗镇、红泥湾镇卫生院招聘4名特岗全科医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年龄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者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涉及年龄时间计算以公告当日起)。报考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不受年龄限制。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数额、学历、专业及其它条件
1.招聘医学院校高层次毕业生5名,其中
区中医院:中医学专业2名、中西医结合专业2名,要求医学院校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学历。
瓦店镇卫生院:医学信息管理专业1名,要求医学院校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报岗位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2. 招聘4名特岗全科医生:派驻到金华镇卫生院、茶庵乡卫生院、黄台岗镇卫生院、红泥湾镇卫生院各1名。特岗全科医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③、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本人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特岗全科医生的需提供全科医生执业证或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或相关工作证明。填写《报名表》,签订诚信承诺书。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现场影像采集。报名考务费100元。
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为1:3)指标调剂使用,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调剂。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14日(9:00-12:00,13:00-17:00)。
报名地点:南阳市宛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独山大道华鑫苑楼下)。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12月16日(9:30---12:00,13:00---17:00)到报名处领取面试准考证。
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要妥善保管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异地出题,聘用异地考官。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业务技术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处置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相同时,按资格证级别高、学历层次高、面试成绩高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是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察,同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复查。应聘者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考察表、人事手续、人事档案等资料。
体检对象个人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 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阶段因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应聘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公示,签订合同,备案,办相关手续
对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报区人社局备案,及时安排上岗,并按宛卫【2015】214号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招聘的医学院毕业生在基层服务期不少于6年,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要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对招聘的医学院校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留在乡镇卫生医院工作,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常设岗位,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优秀者可聘任到领导岗位。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如果来自公立医院,服务期内由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和身份,服务期满可以回原单位工作;如果来自民营医院或原来无工作单位,服务期满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公立医院工作。
六、组织领导
在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公告由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7-61172607 0377-63012809
登陆网站:
宛城区政府网站 http://www.wancheng.gov.cn
宛城区卫计委网站 http://www.wanchengws.com
举报电话:0377-63219901
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