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封兰考县“政府购岗”招聘100名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报名地点:兰考县人才交流中心(老十中院内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一楼)。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科目考生可参考2016年河南事业单位考试用书进行备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开封兰考县“政府购岗”招聘100名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6〕1号)、兰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文〔2016〕106号)文件精神,现将兰考县2016年“政府购岗”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政府购岗”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政府购岗”招聘计划
2016年兰考县政府计划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100个。其中:乡镇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60个,县直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40个。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4年至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已在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3、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4、身体健康,适合基层岗位工作需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兰考人力资源网(www.lkrlzyw.com)、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lankaojiuye)上发布。发布时间自2016年11月9日至11月17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
兰考县人才交流中心(老十中院内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一楼)。
3.报名应提供资料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兰考县2016年“政府购岗”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可从兰考人力资源网下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初审验证后,现场采集人像信息,并缴纳考务费60元。
符合报名条件但没有《就业创业证》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到兰考县阳光大厦失业中心窗口免费申办《就业创业证》,办理《就业创业证》期间可以先办理报名事宜,但需持有失业中心窗口出具的办理《就业创业证》的有效证明。
符合报名条件但未进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的,可到兰考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实名登记或登录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在线服务”栏进行实名登记。
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初审验证后,不得更改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为3∶1,达不到此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取消的,应聘者可在报名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考务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指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到兰考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举止等基本素质。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日期之前,因应聘者被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应聘者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不再递补。
因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致使该岗位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兰考人力资源网(www.lkrlzyw.com)、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lankaojiuye)上及时公布。
(五)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及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七)签订合同
完成岗前培训的考生,根据其选报岗位和工作需要,由县“政府购岗”办公室统一分配到具体的乡镇或县直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并由岗位所在单位与其签订《兰考县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劳动合同》,及时安排上岗。不服从统一分配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岗位待遇
(一)基层岗位待遇包括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龄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2016年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175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85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950元/月,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岗位工龄工资标准从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同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单位缴费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中的社会保险补贴支付,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二)基层岗位就业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可以续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六、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如不服从统一分配,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中以及录用上岗后,如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应聘者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机构举办的辅导班、培训班及销售的辅导培训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责任,均与招聘方无关。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等事宜,均通过兰考人力资源网、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请应聘者及时登陆查询。
咨询电话:0371-23301578,23301579兰考县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371-26992781 兰考县监察局
兰考县“政府购岗”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