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洛阳瀍河回族区教师招聘21人公告

2016-09-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洛阳瀍河回族区教师招聘21人公告已发布,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6年9月11日9:00至9月12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17:30。笔试日期:2016年9月24日,考点设置在洛阳市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洛阳瀍河回族区教师招聘21人公告
  为满足瀍河回族区教育工作需要,经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洛阳市人社局、洛阳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瀍河回族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21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瀍河回族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瀍河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瀍河回族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由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与条件
  1.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年龄要求:截止2016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1986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8年7月1日以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8年7月1日以前)。
  3.学历要求:
  小学教师职位:现未就业的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要求:
  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二)报考人员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6.现役军人;
  7.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小学聘用教师职位21名;语文教师15名;数学教师6名。
  四、招录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采取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2.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6年9月11日9:00至9月12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17:30。
  3.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9月12日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9月12日17:30)之后,所有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每科缴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2016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1: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将资料提交至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九都东路18号院5楼人社局515房间,提交资料时间:2016年9月11日至9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提交资料内容: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加分条件及认定
  1.加分条件
  (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政策:
  ①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6年12月31日连续在瀍河回族区农村任职满3年的报考人员;
  ②在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③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瀍河回族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根据洛发〔2016〕12号文件规定: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6年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公开招录聘用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1)。
  (2)有效身份证;
  (3)“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河南省辖市委组织部、瀍河回族区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2);
  (4)“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委、瀍河回族区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3)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6)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4)。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6年9月16日—2016年9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九都东路18号院5楼515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he.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日期:2016年9月24日,考点设置在洛阳市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共两张试卷,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
  3.笔试卷面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公共基础知识×15%+教育综合知识×85%
  4.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5.笔试后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成绩将于9月30日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he.gov.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根据聘用职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单位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办法
  (一)小学教师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试讲内容从现行教材(附件8)中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满分为100分。
  面试试讲成绩以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报考人员面试现场成绩。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
  3.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16年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用区属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附件5),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国内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5)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he.gov.cn)上通知或公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经面试资格确认后依据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面试资格确认的比例(1:3)时,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时,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
  报考人员的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将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he.gov.cn)公示,请报考人员注意登录查看。
  (六)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规定的内容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he.gov.cn)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超出瀍河回族区教育系统流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面试资格确认、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本方案由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区属教师实施方案
  政策咨询电话:0379---63994866(瀍河回族区人社局)
  0379---63502981(瀍河回族区人社局)
  0379---65235736(瀍河回族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 0379---63994886(瀍河回族区纪委监察局)
  附件1、2016年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区属教师加分申请表
  附件2、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附件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附件4、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附件5、2016年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区属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
  附件6、2016年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区属教师面试教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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