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师招聘150人公告已发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31日。详情如下:
2016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博士毕业生150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是水利部与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的高校,是河南省重点支持建设的骨干高校。学校建有花园和龙子湖两个校区,是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是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6年成功入选“金砖国家网络大学”中方成员高校。学校以水利电力为特色、工科为主干,理、工、管、农、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现有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29550人,64个全日制本科专业,13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二级重点学科,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个专业学位类别,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由王清义书记、刘文锴校长为组长,苏喜军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用人单位联系校领导为责任领导、行政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各用人单位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7年1月份之前获博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和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5.ncwu.edu.cn/renshi/channels/1117.html)发布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8,进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31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尚未取得博士双证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应聘人员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具体用人单位和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王伟 马勇亮
联系电话:0371-69127260
(三)面试(试讲)
面试(试讲)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试讲)满分100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个人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面试(试讲)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9127260(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5790233(学校纪委、监察处)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