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工程学院招聘69名教师公告

2016-07-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河南工程学院教师招聘公告已发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硕士岗位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2日,博士岗位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12月31日。详见下文:
  2016年河南工程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69名,其中博士研究生54名,硕士研究生15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工程学院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分为龙湖校区和桐柏路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2668亩,建筑面积106多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2亿余元,图书馆藏书215万册,电子图书58万余种;共有177个校内实验室、实习基地,217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演示室、计算中心、实习车间、体育馆、室内游泳馆、体育场和学生活动中心等。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各类在校生26000余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纪委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分管人事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由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拟招聘54名博士研究生、15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河南工程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4、2015、2016年7月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对于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工程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河南工程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工程学院(http://www.haue.edu.cn/cn_index.htm)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2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进入“河南工程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硕士岗位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2日,博士岗位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12月31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志愿。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今年博士岗位的报名时间长期开放。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6年毕业生尚未拿到学位证的应携带就业推荐表,归国留学人员应携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金 玲
  联系电话:0371-62503682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均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校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应聘者及时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1)笔试。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竟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和实践能力考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全过程录像,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学术水平和基本技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采取试讲、实践能力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课件制作水平、学术水平及既往业绩等;实践能力考察主要通过实际操作、工程实践经历、实验教学等方式进行。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于当天在我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当天某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某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对于2016年毕业生,待毕业后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再办理聘用手续。拟招聘的博士毕业生,如在录取后三个月内不能到学校办理正常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需提供个人学籍档案材料)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设立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组。纪检组将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按相应管理规定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2508115(校纪检监察室)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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