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郑州航空港区招聘教师223人公告

2016-07-0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郑州航空港区招聘教师223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7日9:00-7月9日18:00。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郑州航空港区教师招聘223人考试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郑州航空港区教师招聘223人考试公告
  为加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升全区整体办学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2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23名,其中在职教师105人,面向毕业生招聘1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2016年郑州航空港区招教考试岗位表丨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同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教师岗位需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3.2016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毕业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余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
  1.在职教师除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须符合: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同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教一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教二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2.毕业生除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须符合: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2015年、2016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三)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
  1.在职教师除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须符合: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毕业生除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须符合: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2015年、2016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7日9:00-7月9日18:00。报考人员登陆郑州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专业后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应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报考人员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16年7月10日18:00。对审核不合格的,给予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在郑州人事考试网缴纳考务费30元,同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缴费时间截止到2016年7月11日18:00。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人员,请于2016年7月15日9:00-7月16日18:00之前登陆郑州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条件但进行了报名,其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均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拟招聘岗位数与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航空港实验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降低后达不到1:3的,按照1:3的比例核减招聘岗位数,核减的岗位数在同一学科在职考生和毕业生考生中进行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1:3的,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直到取消。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7月17日下午15:00-17:30,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等,成绩满分100分。
  (三)笔试后请务必妥善留存准考证,以备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时使用,因笔试准考证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加分条件审核
  (一)审核时间:2016年7月18日9:00-18:00。
  (二)审核地点:航空港实验区迎宾大道北侧新管委会二楼202室。
  (三)加分条件: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
  (四)提交材料:凡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向航空港实验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提供项目服务证书、服务期满或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逾期不再受理。
  六、面试资格确认
  (一)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拟招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面试人员。
  (二)提交材料: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同时须持就业报到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其中,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拟面试考生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若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则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拟面试考生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按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三)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经面试资格确认,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时,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核减的岗位数在同一学科在职考生和毕业生考生中进行调剂,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拟面试人员,经调剂仍达不到1:3的,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直到取消。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二)面试形式:以模拟讲课及答辩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当某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数量较多需设置2个或2个以上考场时,面试成绩为面试原始成绩二次平均法平衡后的成绩。
  (三)音乐和美术学科增加专业技能测试,满分50分。
  (四)在面试环节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不再递补面试名额。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生物、历史、地理、体育、特殊教育和幼儿园学科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音乐和美术学科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考生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待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
  八、体检
  (一)按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二)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规定执行,费用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依据体检情况,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拟聘人员师德、遵纪守法、教学水平等方面的情况。因考生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由航空港实验区教育局按照所需岗位统一派遣,不服从派遣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执行见习期(试用期),毕业生考生见习期1年,在职考生试用期3个月,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见习(试用)期满后由航空港实验区教育局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在中国中原人才网和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网站发布。其它有关的公告、通知及成绩公示等有关通知事项,按相关要求在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网站公布。因考生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未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与报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拟聘在职教师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自行完善到航空港实验区工作之前的各项社会保险手续,开具《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经航空港实验区人社局审验后办理人事调动和聘用手续。因不能完善手续、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资格咨询电话:0371-56591719
  招聘程序咨询电话:0371-86198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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