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周口市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招聘教师66名公告已公布,提交报名申请2016年3月7日9:00至3月9日17:00,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周口市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招聘教师66名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周口市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招聘教师66名公告
为支持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加快发展,早日成功申报应用型本科院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周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核定事业编制的批复》(周编【2014】31号)文件精神,经周口市委、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重点专业教师66人,纳入周口财政全供事业编制。
一、学院简介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创建于1981年,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面积958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380万元,教职工411人,现有9个教学系部,开设32个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12000多人,是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批准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被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学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编制、岗位需求及学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高层次教师66名(详见《周口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具体资格条件。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愿意长期从事高校教学科研、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爱岗敬业,具有钻研精神和服务意识。
3、理论知识扎实、专业实践能力较强,具有优良的教学组织及科研学术素养,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计算机应用水平良好。
(二)应聘者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历(含2016届)应聘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1日以后出生)。
2、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含2016届)应聘者,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6年2月1日以后出生)。
3、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教授(通过省级高校系列、卫生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同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应聘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详见附件《周口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2016年2月5日,招聘信息通过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周口人才网(www.zkrc.com.cn)、周口科技职业学院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周口人事考试网为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考试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公告有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重要提示: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本次招聘工作网站周口人事考试网,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6年3月7日9:00至3月9日17:00期间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单位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医学类、汽车类岗位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为2:1),不足3∶1(医学类、汽车类岗位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不足2: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于3月12日8:00—12:00到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川汇区七一路老市政府南楼4楼)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大学生参加国家自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周口市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和服务期满两年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合格,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3月12日8:00—12:00将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川汇区七一路老市政府南楼4楼),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核并公示。逾期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得享受加分待遇。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3月11日17:00期间通过周口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共计30元/人(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将免交证明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于3月11日8:00—17:00提交周口市人事考试中心(川汇区八一路南段人才交流中心二楼)。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16年3月16日9:00至3月19日9:30期间自行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9:00-11:00
笔试地点:周口市中心城区
2、笔试形式与内容
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100分。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形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公开招聘领导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3∶1(医学类、汽车类岗位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为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上述证件须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A4纸张)等和笔试准考证进行面试确认。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方式为试讲,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授课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考场实施全封闭,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网站上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十 加分)×50% 十 面试成绩×50%。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笔试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考察。对有违纪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招聘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及周口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三)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填写有关表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纳入周口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归周口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管理,享受周口同类公办高校同类人员同等福利待遇。聘用教师服务期至少为五年,5年内不能办理调动手续或报考其他单位。
(二)受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提供教师公寓,按项目级别提供科研经费。
(四)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试用期满合格,但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保留聘用资格1年,保留聘用资格期间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聘用。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周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394-8313111周口科技职业学院监察室
0394-8268126市人社局监察室
咨询电话:0394-8318878
0394-8273863
报名网站咨询电话:0394-835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