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83名公告

2016-02-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83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 年2月22日至2月26日,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83名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83名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经批准,河南护理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3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是全省唯一一所以护理为主的公办高等专科医学院校,隶属于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地处安阳市。学院创建于1951年,占地面积525亩,在校生近万人,设有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食品检验技术、药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营养、农村医学等10余个专业,拥有10个实训中心,130个实验实训室;现有职工331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5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65人,“双师型”教师120人。学院为河南省涉外护理培训中心、河南省老年服务与管理培训中心、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护理实训基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学校。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职责的素质和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条件要求
  详见附件1:《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学院有关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系(部)负责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人事处。
  (二)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址http://www.hnwst.gov.cn/)和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hncedu.cn/)网站上发布。
  发布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至2月25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 年2月22日至2月26日。报名者须填写《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报名表、个人简历、自荐信发送到rsk2948755@163.com邮箱。建议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同时发送以姓名为文件名的一寸近期正面清晰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30k左右);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
  2、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16年2月29日至3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河南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二楼第一会议室(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南段480号,乘车路线:从安阳火车站乘7路公交车至终点站下车即到;从安阳高铁东站乘11路到紫薇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转乘31路到河南护理职业学院)。
  携带材料:《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2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包括教育部学历认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本人业绩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单位证明及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现场确认学院对应聘人员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可以参加考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请省卫计委和省人社厅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复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招聘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人事处0372—5365803,5365833
  乔老师 18537275727、黄老师 18537272216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1、笔试
  满分100分。笔试工作在省卫计委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医学类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是解剖、生理、病理、药理等基础知识),非医学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要求的应知应会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同时通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的指导下,由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组织实施。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3:1确定;当达不到3:1比例时,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请省卫计委和省人社厅综合人事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形不成竞争者,面试成绩需高于此次招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面试等待区。面试形式为试讲(满分100分),试讲时间10-15分钟,应聘者试讲内容为本人所学专业本科教材内容,需要板书(不用课件);在试讲结束后,评委向应聘者提问,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答辩。
  面试当天除上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降低比例的岗位之外,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面试成绩在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当天,在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相同且影响到体检人选确定时,加试综合素质测定。综合素质测定在试讲结束当天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所具有的特长、专长及其作为教师的基本素质。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及时通知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提出聘用意见。考察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上报省卫计委,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网站、卫计委网站、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下列条件者,提供单间研究生宿舍(居住期限3年),安家费5万元(分5年发放)。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病理与病理生理学、护理学、内科学、外科学、药理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硕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普通本科(不包括专升本)临床医学专业或护理专业毕业。临床检验诊断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普通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包括专升本)。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省卫计委审核同意并向省人社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河南护理职业学院人事处0372—5365803,5365833
  乔老师 18537275727、黄老师 18537272216
  监督电话: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        0371-65897810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0372-5365802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管理处0371-69690394
  附件:
  1、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类别 专业岗位
学历要求 备注

 

 

 

 

 
人体解剖学和组织胚胎学 7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年龄
要求:
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4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免疫学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生理学 4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药理学 3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药剂学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病原生物学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 15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内科学/临床医学(内科方向) 2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外科学/临床医学(外科方向) 2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口腔医学(含口腔基础和口腔临床)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2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管理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中医妇科学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儿少卫生与妇幼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医学检验/临床检验诊断学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
要求:
①研究生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②本科生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医学影像/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2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康复治疗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2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非医学类
专业
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方向/细胞生物学方向) 2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年龄
要求: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生物工程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应用心理学 2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药物化学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情报学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中国古代文学 2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艺术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哲学/马克电主义理论/政治学理论 9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学 3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应用技术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英语语言文学/教育学(英语学科教学方向) 4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行政管理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日语语言文学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教育学(本科)/教育学类教育学(研究生) 2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总计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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