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年龄和学历的要求(本公告年龄、学历中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下同)。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 12月31日;
4、招聘岗位中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并以面试成绩作为其最终成绩;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等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有工作年限和服务年限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