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宣传部遴选8名公务员公告

2015-01-0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河南省委宣传部遴选8名公务员。报名时间:2015年1月7日-16日(工作时间)集中报名,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88号河南饭店1号楼2楼1205房间现场报名。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写作,可结合2015年河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考试拟于1月24日进行,详见下文。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优化省委宣传部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7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部机关人员状况,决定向省直单位和省辖市委宣传部、省直管县(市)委宣传部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
  一、遴选人数及职位
  部机关8名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省直机关相关厅局和各省辖市委宣传部、省直管县(市)委宣传部正式在编公务员(不含事业单位参照管理)。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具有较高的文字能力和综合能力;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正科级(含正科级)以下职务;
  (4)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与省委宣传部机关现职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2014年12月31号起,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大河网等相关媒体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7日—16日(工作时间)集中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88号河南饭店1号楼2楼1205房间现场报名。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不限名额,由报考者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名,省辖市委宣传部、省直管县(市)委宣传部报考人员由干部科(人事科)汇总后统一报名,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须提交《省委宣传部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大河网下载)、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张近期同版彩色免冠一寸照片、《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依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按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折合总分为100分。
  1.笔试
  (1)1月23日8:00至17:30进行笔试确认,领取准考证;
  (2)考试拟于1月24日进行。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写作,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写作水平等。
  2.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按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大河网、大河报等媒体公布;
  (2)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准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面试确认;
  (3)组织开展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等。
  笔试及面试确认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按遴选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表现、文字水平、综合能力、工作实绩,查阅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等情况。
  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进行体检。
  (六)公示和调任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省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在相关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遴选期间提拔职务的,不予确认。
  四、组织领导
  省委宣传部成立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耀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干部处。部办公室、机关党委共同派人参与。
  五、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诚实守信,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信息,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凡发现弄虚作假、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咨询电话:15003854066、0371-66761205(1月7日至16日工作时间拨打)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河南省委宣传部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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