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加强我县新闻宣传队伍建设,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台记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电视台摄像记者3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作风正派。
(2)热爱新闻报道工作,五官端庄,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性别要求男性,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3、学历及专业。
要求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汉语言文学、新闻专业。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开除公职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一)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考人员。
(二)考试及录取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以语文基础知识及写作为主,面试主要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70%、30%的比例记入总分。笔试成绩在及格以上者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且超过1:3的比例时适当增加面试人数。依据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招聘人数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按笔试成绩录取。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在笔试前必须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否则不予加分。
2、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
五、体检、考核、公示、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