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的通知》(黑人社函〔2012〕561号)及《关于开展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的通知》(庆人社发〔2012〕120号)文件要求,现对彩虹工程录取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取
按照文件要求,根据报考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以毕业时间较早、学历较高、年龄较大者优先录取。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报到
录用人员于 2013年2月4日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三、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王君远 电话:6371917
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邸健殊 电话:4605672/13936764636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联系人:张 华 电话:6360828
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雅南 电话:6367261
市农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永欣 电话:6360911/13664592343
妇女儿童活动发展中心 联系人:邹 娟 电话:6385066/15004595157
残疾人康复教育活动中心 联系人:杨晓菲 电话:13836962083
市应急管理中心 联系人:唐永辉 电话:63982556
附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录取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