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鹤岗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0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 和《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鹤岗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鹤政发[2007]37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鹤岗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简介
鹤岗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位于工农区天水湖公园东北部,隶属于共青团鹤岗市委员会,今年被纳入全市十大民生工程和十大城建工程进行重点推进,拟于今年8月交付使用,内部设置各种科技功能厅、馆、教室和影视、娱乐区,用于开展展览、实验、影视、报告讲座等活动,是集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和互动参与性于一体的全新社会平台,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招考计划表
单位名称
岗 位
人数
招考岗位条件
青少年科技
活动中心
音乐教师
1
具有音乐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音乐教学、组织演出、比赛经验。
美术教师
1
具有美术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美术教学以及较强专业知识和经验。
活动部
1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技术部
1
具有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招考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青少年工作,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具有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活动部、技术部的考生,具有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到33周岁(1980年6月30日出生);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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