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黑龙江省地方煤炭工业(集团)总公司
所属事业单位2011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事业单位群:118622676
一、依据原则
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采取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公示、统一办理聘用手续的方法进行。
二、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煤矿设计院成立于1984年,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隶属于黑龙江省地方煤炭工业(集团)总公司,是黑龙江省煤炭工业综合性设计研究部门,内部已实行企业化管理,工资实行底薪加绩效制,人员上岗实行末位淘汰制。业务范围主要承揽全省煤炭中小型矿井设计项目。自设计院成立以来,承揽9万吨/年及以上矿井设计800多部,其中承揽45~150万吨/年矿井设计160部。
三、招聘职位
2011年黑龙江省煤矿设计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数量
招聘条件
招聘方法
学历
专业
资历
其它
机电设计室
1
全日制本科
矿山机电
工作经验一年以上
年龄30周岁以下
笔试、
面试
1
全日制本科
矿山机械
工作经验一年以上
总运设计室
1
全日制本科
水利工程
2011届毕业生
工会干事
1
全日制本科
文体类
工作经验一年以上
四、报名条件及待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4、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11年黑龙江省煤矿设计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5、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6、黑龙江省煤矿设计院为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内部已改制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经考试、考核合格后聘用的人员,工资采用自定的底薪加绩效工资形式。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日8:00至8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单位及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附件)
(二)查询审查结果时间
2011年8月18日9:00至2011年8月19日16: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三)现场资格确认时间
2011年8月19日9:00~11:30
1、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到黑龙江省煤矿设计院人事处(213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3、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比例。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或缩减招聘人数。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报考取消招聘岗位且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8月23日
2、笔试的内容
①矿山机电和矿山机械专业:矿山机电和矿山机械基础知识及应用;
②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基础知识及应用;
③工会干事:工会基础知识、写作能力及应用。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考生可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答辩形式为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其他事项
1、笔试和面试各100分。笔试和面试累加后为总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2、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列前。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市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并报省人保厅同意后,分岗位、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核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对新聘用人员2011届毕业生实行一年试用期,往届生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十、联系电话
纪检监督电话:(0451)53636153(省地煤(集团)纪委);政策咨询电话:(0451)53609384(黑龙江省煤矿设计院)
十一、附件:黑龙江省煤矿设计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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