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2013-09-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市(地)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5号)精神,为优化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大同分局工作人员结构,将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熟悉财务管理的人员补充到干部队伍中,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大庆市大同区遴选干部,补充职位缺额。

二、遴选数量和对象

根据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编制空缺情况,计划遴选2名工作人员,遴选对象为大庆市大同区各类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学及相关专业毕业(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等);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有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职务级别为科员;

5、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四、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方案、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所报专业必须相符。

2、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适当减少遴选人数或取消该遴选岗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报名网址:

http://www.hl.lss.gov.cn/hljhrss/zt1/index.jsp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选调”专栏),报名要求参见网站说明。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9月10日9:00~20日16:00

(2)网上审核时间:2011年9月11日9:00~21日16:00

(3)印发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前应携带本单位党委(党组)出具的推荐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开遴选干部报名表》(见附件)等材料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进行递补。在办理干部人事调转手续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干部档案等进一步审核,条件不符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别以百分计算,满分2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会计实务技能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以会计学基础为主,社会保障知识为辅。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进入面试的人选,要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面试采取当场打分。笔试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遴选职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获得拟聘资格人员因各种原因退出遴选,将按总成绩顺延确定拟人选。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遴选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体检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地点:哈尔滨市)。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察由主管部门和大庆社保局人事部门共同走访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对人员的政治素质进行考察。如出现人员退出,将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试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在上述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分配到用人处室进行为期半年的试用考察。

(七)调入。试用考察期满合格者,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后正式调入,并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459)6363469,(0451)87130061

五、监督

加强对遴选工作的监督,省纪委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参与全过程并实施监督,设立举报电话为:(0451)871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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