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政策精要】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必须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
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司法基本保障,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工作机制,高度警惕和坚决防范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确保国家安全。
【热点链接1】
长沙救助站“暴力救助”惹争议
2013年年初,《三湘都市报》的一篇“记者假扮流浪汉,救助站里遭殴打”的新闻引发了公众的极大争议。暗访记者自称已被医院诊断为多处挫伤和轻微脑震荡,救助站则出示了事发当天完整的监控视频和电话录音,坚称按照规定接待流浪人员,并没有打人。动粗与否、细节如何,救助站与暗访记者各执一词,官方调查仍在进行。
【热点解析】
当“流浪记者”在救助站被粗暴对待、极力呼喊都没有用时,众人很惊讶,惊讶于救助这样温暖的词竟会和暴力联系在一起,惊讶于一个救助机构的可怕狰狞面目。
诚然,救助工作有很多难处,有时对于有精神疾病的被救助者,救助站不得不采取强制措施以防止其伤害他人,但这不是救助工作使用暴力的借口。因为救助本是国家文明的体现,设立救助站的目的是让政府和社会的关怀最大限度地惠及所有无家可归者。在此意义上,确保救助机制的正向性是文明社会的底线。当某些救助机构偏离常规,甚至充斥暴力时,这种暴力救助就比不救助更可怕。因为它进一步撕裂了社会成员之间的温存关系,蚕食着彼此信任,破坏着人们的种种善心,也让救助机制陷入困境。
审视暴力救助,离不开对救助机制本身缺陷的反思。从当前情形看,城市救助站更多起到的是一种“转送”作用。换言之,它仅仅是以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暂时解决他们吃住为职责。这就意味着,对于收留流浪乞讨人员,他们并无必须救助的压力,也并不试图去提供延伸式的救助措施。缘于此,种种只为兑现“转送”功能的异化行为就会出现。比如,违背当事者的意愿强制救助,或者习惯性地不救助;只把流浪乞讨人员当成某种任务下的特定对象,而难以真正将其视为有尊严的公民个体,如此,不被监督的暴力行为也就顺理成章地发生。
此外,暴力救助与当下一些地方救助体系的欠透明也有直接关联。要兑现救济的终极目的,必须要以救助体制的透明运行为前提。有透明的救助体制,才能随时守护被救助者的权益。救助机构对社会和公众的敞开度不够,公众既难以洞见其管理过程,也很难共同参与到此种慈善事业中来。如此,出现“黑屋里的暴力”并不奇怪。
流浪者露宿街头,确实给城市形象打了折扣。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流浪者的形成,也自有相应的社会原因。城市管理者即使再有洁癖,也无法消除这个群体。在这样的背景下,“暴力救助”所暴露的,正是救助站的职能之困。是采取“让救助站变身收容站”之类的灰色手段来减少城市疮疤;还是因势利导,让救助站的职能,更多转向为流浪者提供“常规生活形态”层面的帮助,无疑是对政府人本行政的重要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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