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共黑龙江省鹤岗市委党校教师招聘

2013-08-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重点学科建设,进一步促进鹤岗干部教育事业发展,中共鹤岗市委党校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7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专业

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汉语言文学、法学等专业或相近专业。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品行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原则要求在35周岁以下,有实践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前,由学校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2、组织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分为自选题目试讲和命题试讲,自选题目试讲时间为40分钟,命题试讲时间为20分钟。面试评委由校领导和专家评委组成,根据成绩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3、体检和考核。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凡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公示及录用。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合格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编制手续。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未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原有公职身份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参照我市百名硕士招聘工程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均为党校教师身份,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被聘用人员需要解决住房的,由市政府统一安排学者公寓;

3、被聘用人员的配偶可优先安置就业;

4、被聘用人员的子女可享受优惠政策,优先安排到我市中小学入学。

六、联系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至2012年7月31日结束。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应聘人员登记表》电子版发到我校办公室邮箱。我校将于2012年8月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59号(邮编154100)

电子邮箱:hegangdangxiao2008@163.com

联系人:魏永庶

联系电话: 0468-3344003     13704648553

鹤岗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2012年6月27日

事业单位QQ群:102853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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