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龙江县招聘幼儿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县政府决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为使招聘工作科学有序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编办黑龙江省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1〕67号)要求,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扩大我县公办幼儿园规模和水平,急需招聘幼儿教师,以确保学前教育稳步健康发展。
二、招聘名额
招聘32名幼儿教师。其中县育才学校招聘12名;10所乡镇中心学校各招聘2名。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无劣迹行为。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专业及学历:具有学前或幼儿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5、教师资格条件: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人员。②曾被开除公职人员。③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教师职业人员。④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8月8日至10日
2,报名地点:龙江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5839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