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齐齐哈尔铁路工程学校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创建于1946年,系省教育厅直属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是全国铁路系统暨黑龙江省创办最早、规模最大、专业门类最为齐全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之一。
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质量立校,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按照“以改革谋发展、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创一流”的发展思路,努力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实用型人才,本着“为黑龙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铁路运输生产服务、为学生的劳动就业服务”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学校拥有完善的就业工作机制和覆盖全国的就业协作网络,建立了遍布东北地区及北京、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的几十处就业基地,学校与中铁二十二局、省火电三公司、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等100多家单位建立了校企联合实习就业基地,为毕业生的择业、就业开拓更为广阔的空间,部分专业的毕业生已连年供不应求。
二、齐齐哈尔铁路工程学校2013年招聘人员计划(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品德端正;
2、应符合我校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善于创新,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统招本科起点(特殊专业除外)。
4、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日9:00至2013年6月27日16:00考生进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间:2013年6月18日9:00至2013年6月28日16: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职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3、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下,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二)现场资格审查
由学校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将对符合专业需要的拟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学校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到校领取准考证。确定参加笔试、面试、试讲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保证3:1以上。
1、资格审查时间:7月2日8:00~7月3日16:00
2、资格审查地点: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工校街34号,齐铁工程学校 办公楼四楼 人事科。
3、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蓝底1寸免冠照片4张;
②应聘人员需填报《齐铁工程学校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提交纸质一份。
③各时期学历、学位、职称等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
此外,如有反映其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等,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应聘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资格审查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52)2697021
(三)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考生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1、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14楼1417室,电话:(0451)8713013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区分不同岗位,分别采取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践操作等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岗位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计。在总成绩核算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若报考同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录用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试用期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一年)。招聘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落编等相关手续。
2、审批和落编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退出编制。
3、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享受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有关待遇。
八、本实施方案齐齐哈尔铁路工程学校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齐铁工程学校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doc